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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厂去产能关闭。事件:2017年3月9号请的病假,记得应该是1个月后,又续了一个月的假,病没恢复,上不了班。退公司劳资待岗。到2017年11月14号上班了。上班后,做了复岗培训,复岗体检。也没补假条。2003年9月入厂,病假期间没解除劳动合同,没体检,没退押金。这次算经济补偿金是按病愈后上班工作年限算,以前的工龄没给累计,老板说4个月以内的假期连续算工龄,请假4个月以上的算二次入厂给补偿金。但工资表工龄工资还是按连续发的钱,老板的做法合法吗?是不是应该按请假前后连续工龄算补偿金,把病假期间的扣除。我应该怎么办?劳动仲裁说过仲裁期限了,2017年的事,不受理,让上法院起诉。他给出手续。打官司能胜

劳动争议河北省-承德市2021-01-16 21:04:3313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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