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于2019年12月生育孩子,于2020年4月提交生育相关材料给公司帮忙报生育补贴款,款于2020年5月到达公司账上。但公司至今未把这个款给我。 2、因无人带小孩,产假满后(到2020年4月23日满)任然继续请假,到7月1日开始半上班(带孩子上班),多次问公司给钱,均未给,公司的答复为:产后复工满3个月后才考虑给钱,且这个款是国家补助给公司的,不是给个人的。 3、公司做法是否合理?公司所说是否正确?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2020-07-25 15:30:2915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