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个体绘本馆工作,一年多未签订劳务合同,口头约定每月工资2400+200元饭补。老板说按上班时间算工资,每月休假的4天不给发工资,日工资是(2400+200)/26=100元。那遇到31天大月的时候,上27天,全勤工资该发多少?2600.还是2700? 每周一休假,周二-周日上班时间是早9点-12点,下午3点到早上8点。每周上48个小时,已经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了,现在老板要求从6月9日开始每周二12点-3点值班3小时,和每周六/日值班1小时。还不给发加班费,说200元饭补就是加班费。算不算违法。我们不懂法律,请求律师帮忙!跪谢!
劳动争议陕西省-榆林市2020-06-08 15:25:5618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