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9年8月15日休产假,2020年3月集团要求解散我们公司,我工作2年半,集团给我的补偿金是按照2019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的补偿金,也就是比如一个月工资4千,4千*7.5/12来计算的补偿金,请问对吗,哺乳期不应该有基本工资吗?我应该取得哪些哺乳期的补偿呢,有没有什么明文规定。
劳动争议山东省-潍坊市2020-04-23 21:18:3415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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