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公司福利待遇问题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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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伏海律师月帮助1人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你好,工资不变,必须支付医疗费。回复于 2019-11-08 11:57:49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19-11-08 11:59:06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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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19-11-08 12:02:10
我们公司的工资组成比较复杂,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计件工资,特种作业补贴,专项补贴,考勤补贴组成。我现在工伤认定8个月停工留薪,那我们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开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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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19-11-08 12:04:12
现在我们公司给我只开基本工资。其他福利待遇都没有。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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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11-08 12:04:21
按照你工资的平均数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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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19-11-08 12:08:07
几个月的工资平均数?以前每个月工资在4000-5500左右。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怎么办?现在刚给我开了第一个月工资,只有基本工资。其他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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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11-08 12:08:39
那就按照这个工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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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19-11-08 12:11:39
公司的福利待遇是由公司制定的。所以公司说得按他所说的标准进行发放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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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11-08 12:13:17
你拿出你工资的情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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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19-11-08 12:16:17
我可以加您微信吗?我这有具体工资表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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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9-11-08 12:17:14
这里不让说微信号。你百度搜索于伏海律师的新浪微博,可以看到我的手机号兼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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