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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融资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需提供由丁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对甲公司融资的《债务能力履约评级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如符合要求,丁公司则向甲公司投资5000万元。合同签订之后,甲公司交纳了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和丁公司提供的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协议支付了几十万的服务费用,委托上述机构出具报告。此后,丁公司称甲公司报告未通过,又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才能放款。最终甲公司没有拿到投资款,还白搭几十万的费用。其实,甲公司是无论如何都无法通过丁公司的审核的,丁公司骗取的就是保证金、服务费用等。
那么丁公司的陷阱有什么特征呢?
1、天上掉馅饼,出资方主动找上门。
2、吊胃口,只签意向协议不签借款等实质协议。
3、避实就虚,必须评估。
4、说一不二,评估机构他来定。
5、怎么都通不过的评估报告。
在此提醒有融资借款意向的企业,寻找融资一定要慎之又慎,不可过于放低姿态,要有风险意识,避免融资陷阱,不要让对方因企业融资的迫切心理而获得可乘之机,从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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