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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和子女的抚养问题,那么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可以判决离婚吗?
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未协商一致的,可以判决离婚,判决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另行起诉。
《民法典》【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是离婚行为活动中的两个不同阶段,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一般只有在起诉离婚成功以后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但就算有争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影响离婚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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