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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报名舞蹈班,岂料刚上一次课培训机构就关门了,机构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转到另一家机构继续接受培训,并以格式收据中记载有“课程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条款为由拒不退费,那该条款有效嘛?
以下案例参考:A某为孩子在某公司报名学习舞蹈,并支付了培训费1万元。没想到,孩子仅上了一次舞蹈课,该公司就因内部股东纠纷停止经营,并通告学员可前往某购物中心的另一家舞蹈机构继续接受培训。
因另一家舞蹈机构距离A某住处较远,接送孩子不方便,A某不同意在该机构接受培训并要求该公司退费。但该公司以收据中记载有“课程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条款为由拒不退费。双方协商一年多仍无结果,A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因自身原因停课,且未与A某就变更事宜协商一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原告A某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课时费于法有据。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法院认为,案涉收据所载“课程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系被告提供的格式条款,双方对此没有协商的过程,该条款排除了原告的法定解约权利,且该公司未就该条款向原告作过提示,故该条款不能拘束原告。法院遂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培训费9637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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