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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与认定
劳动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实现集体劳动的过程中与所在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狭义的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的概念、特征和认定
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一)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二)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中。(三)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即一方面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进行劳动。一方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以维持劳动者的生存。(四)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与平等性。即一方面劳动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的规定;而另一方面,其劳动关系建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其所遵守的规章制度,亦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的基础上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从以下三方面来综合分析: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证据层面上,一般综合考量以下证据进行认定:
    (一)劳动合同(需查明合同约定是否与实际履行一致);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劳务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较之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具有如下特征:(一)劳务关系属于民事关系,由民法调整。(二)主体类型较多,表现形式与内容是多样。可以由法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缔结。(三)基于其属于民事关系的特征,劳务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签署。(四)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即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五)劳务关系中,提供的是具体的劳动成果。劳务提供方须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或者工具为他人提供劳务。
劳动关系

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与认定
    (一)双方当事人不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可知,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恒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无法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的一方或双方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其它组织,主体具有多样性。
   (二)从属性不同
    作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劳动者必须加入用人单位,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并且接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存在着从属性;而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无须加入另一方,不必接受另一方的制度上和组织上的管理,不存在从属性。
   (三)报酬、待遇及支付方式以及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在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获得保险、福利等待遇的权利,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确定性规范。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劳动者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所对应的对价,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不需要给劳动者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
在报酬支付的原则上,劳动关系由于受国家干预较多,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法律的规定,持续、定期的以货币形式支付,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数额、方式及时间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劳动过程中关注的点及要求不同
    劳务提供方应当向劳务接受方提供物化或非物化的成果,其关注的是劳动成果。而劳动关系虽然也涉及劳动数量和质量,对劳动成果或有一定的要求,但劳动关系的目的更多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非单纯的劳动成果的给付。
    (五)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而劳务关系纠纷则无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可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
    (六)保护时效不同
    劳动关系所引发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而劳务关系作为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其保护时效一般为三年。
此外,在区别和认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时,还需考虑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是临时的、一次性的,还是长期的,稳定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取得的收入是否是其劳动收入的主要来源,等等。区别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涉及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社保缴纳、工伤责任的承担等。我们在认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时,不仅要把握上述特征和原则,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以最大程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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