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酒后驾驶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2 14:34浏览量:308

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驭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查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验2004)中规则,该规则指出,喝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驭行为。醉酒驾车是2013年最新出台的酒后驾驭处分规则,同2012年酒后驾驭处分规则相同。最新酒后驾驭处分是什么?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相关常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最新酒后驾驭处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则
酒后驾驭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驭证1--3个月;
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驭证3个月;
醉酒驾驭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驭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驾驭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驭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内有醉酒驾驭机动车被处分两次以上的,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五年内不得驾驭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 喝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喝酒后驾驭机动车被处分,再次喝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撤消机动车驾驭证。
醉酒驾驭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喝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五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醉酒驾驭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后,不得驾驭营运机动车。
喝酒后或许醉酒驾驭机动车发作严重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消机动车驾驭证,毕生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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