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6 10:15浏览量:729
1.什么是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是指劳作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别经济安排等用人单位之间缔结的清晰两边权力和责任的协议。
2.哪些单位及其劳作者适用《劳作合同法》?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安排、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安排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缔结、实行、改变、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安排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协作律师事务所等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树立劳作联系的劳作者,缔结、实行、改变、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按照本法实行。
3.《劳作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实施?
《劳作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则,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劳作者有约束力吗?
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拟定、内容不违背法令法规并向本单位员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作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作者应当恪守。
5.直接触及劳作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许严重事项指的是哪些事项?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则,直接触及劳作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许严重事项是指有关劳作报酬、工作时间、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员工训练、劳作纪律以及劳作定额办理等事项。
6.劳作联系从何时树立?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用工前缔结劳作合同的,劳作联系自用工之日起树立。依据以上规则,即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只需用人单位对该劳作者存在用工行为,则两边之间就树立了劳作联系,劳作者就享有劳作法令、法规规则的权力。
7.用人单位能够扣押劳作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九条规则,用人单位招用劳作者,不得扣押劳作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含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工作资格证书等。
8.树立劳作联系应当以什么方式缔结劳作合同?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则,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9.树立劳作联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则,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也就是说,法令发起用人单位在树立劳作联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可是假如用人单位没有在树立劳作联系之日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只需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缔结了书面劳作合同的,就不归于违法行为。
10.劳作合同能够恣意免除吗?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有必要契合法定景象,不能够恣意免除劳作合同。
11.劳作合同的免除分为哪几种状况?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则,劳作合同的免除分为三种,即两边洽谈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单独免除劳作合同和用人单位单独免除劳作合同。
12.在什么景象下,劳作合同停止?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停止:
(1)劳作合同期满的;
(2)劳作者开端依法享用根本养老稳妥待遇的;
(3)劳作者逝世,或许被人民法院宣告逝世或许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撤消或许用人单位决议提早闭幕的;
(6)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13.劳作合同停止的,用人单位是否付出经济补偿?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则,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劳作合同的景象外,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许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撤消或许用人单位决议提早闭幕而停止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14.用人单位违法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应当怎样处理?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则,用人单位违法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劳作者要求持续实行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持续实行;劳作者不要求持续实行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现已不能持续实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规范的两倍向劳作者付出赔偿金。
15.什么是劳务差遣?
劳务差遣,是指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后,将该劳作者差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作的一种特别的用工方式。在这种特别用工方式下,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办理和指挥劳作者从事劳作;用工单位直接办理和指挥劳作者从事劳作,可是与劳作者之间不树立劳作联系。
16.非全日制用工状况下劳作合同何时停止?
非全日制用工状况下,两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够随时告诉对方停止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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