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写完了的话,交给用人单位,他们不收,我们拍照留下证据有用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扬州市2023-07-15 07:25:0119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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