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介绍所为他人介绍对象所签订的合同是否为居间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4 10:51浏览量:2251
在合同开展的今日,居间合同也很重要,居间合同便是居间人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托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许中介服务合同。那么,婚姻介绍所为别人介绍目标所签定的合同是否为居间合同呢?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解说吧。
婚姻介绍所为别人介绍目标所签定的合同是否为居间合同
婚姻介绍所承受当事人的托付在网络上发布征婚广告,是否适用合同法调整?合同法规则,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利责任联系的协议。婚姻介绍所包装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信息、制造婚姻需求材料,不同于婚约缔结时的媒婆说媒。此类行为不是对身份联系的调整,可以适用合同法。婚姻介绍所更侧重于为别人供给知道异性朋友的时机,适用居间合同调整较为稳当。
居间合同的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托付人供给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托付人是否与第三人缔结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托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托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担任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为托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两边意思,起穿针引线的效果,对合同没有本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缔结居间合同应当留意的问题
(1)托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托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含品种、规模和要到达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法和时刻。
(2)居间人应当照实向托付人阐明自己可以做到什么程度、需求什么条件完结托付人的托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并补偿托付人的丢失。居间人对所供给的信息、成交的时机负有保密的责任。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别性。法令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历作出约束,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常识、才能和从业条件,并规则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别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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