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遗产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0 07:53浏览量:1270

事例:王丙,男,21岁,河北大学学生。王丁,女,19岁,河北某医专学生。刘某,女,46岁,河北某外贸公司职工。王女,女,40岁,河北某食物商场店员。
被承继人王甲生前系河北某大学教授,曾写过许多专著,其间《遗传法》和《病理学》两本书在他逝世时还未出书。1980年他逝世后,其子王子和女儿王女对其它遗产进行了切割。1981年1月王子病死,留下妻子刘某和两个儿女王丙、王丁。尔后,1981年10月,王甲的遗著《遗传学》和《病理学》出书,出书社送来了稿酬3000元,成为王甲的遗产。王女要求作为仅有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悉数稿酬,刘某及儿女提出异议,所以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
分析:这是一同转位承继事例。转位承继是被承继人逝世后,承继人没有承受遗产就逝世了,因其逝世别的又开端的一个承继法,转位承继与代位承继有相似之处,可是两种是有差异的法定承继准则,二者在承继发作时间、依据、承继发作的规模、承继主体等均不相同。本案中,3000元稿酬在王子逝世后才成为王甲的遗产,实践上王子在王甲逝世时,现已承继了王甲的之笔遗产中的1500元稿酬,只不过没有实践切割罢了。王子身后,他应得到而又实践未得到的遗产1500元,就成为他的遗产了,这1500元只能由他的妻子刘某和儿女来承继。因,王女只能承继稿酬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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