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遇到了空白合同可以签订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9 13:16浏览量:1653
咱们在生活上都知道有的薪酬一般是先说好薪酬待遇各种的,可是在签定劳作合同的时分却一切都是空白的,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在实践中,劳作合同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事前印好的,只在劳作合同的期限、岗位、薪水等条款上空白,通常情况下,这些项目是劳作者最关怀的,先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后再填写上去。可是有些用人单位却先要求劳作在不完好的劳作合同上签名,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将空白之处填写完好。
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劳作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许盖章收效。
劳作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各执一份。
也就是说,劳作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的基础上,一旦两边签字,劳作合同即收效,两边当事人就需要实行约好的责任,承当相关法令责任。
若劳作者签定的是空白劳作合同,则用人单位或许会在空白处填上对劳作者晦气而对单位自身有利的内容,包含较少的薪酬、更长的作业时间、与洽谈成果不一致的作业期限等。因为劳作合同经签字盖章后收效,职工即便发现内容与洽谈的不一致或许有过错,却又难以举证证明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一呈现胶葛,劳作者就简单处于晦气的位置。
所以,劳作者在签定劳作合同时,必定要在劳作合同填写清楚完好,而且确认是与用人单位洽谈一致的内容后,方可签名。
劳作合同应具有哪些条款?
劳作合同应当具有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2)劳作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号码;
(3)劳作合同期限;
(4)作业内容和作业地址;
(5)作业时间和歇息度假;
(6)劳作报酬;
(7)社会稳妥;
(8)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工作损害防护;
(9)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归入劳作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作合同除前款规则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约好试用期、训练、保存隐秘、弥补稳妥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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