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日期和签订日期不一致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9 20:43浏览量:1090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合同两边当事人签定合同的时分,应该约好合同的相关内容,主要是两边的权力与责任,而合同要详细法令效能必需求收效,那么合同收效日期和签定日期不共同能够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合同收效日期和签定日期不共同可不能够
合同一般状况下,是先建立,然后收效。建立需求合同两边意思表达共同即能够,而收效则需求法令判别。可是也有破例,比方劳作合同,因为现实劳作联系的存在,往往劳作合同缔结之时,劳作合同所建立的劳作联系现已建立。别的,合同的方式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较为宽松些。
关于合同签定的时刻有争议,能够补充协议,不能洽谈,按照合同其他条款及实行依据解说,或许诉讼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建立的合同,自建立时收效。
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处理同意、挂号等手续收效的,按照其规则。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能能够约好附条件。附收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果时收效。附免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果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果的,视为条件已成果;不正当地促进条件成果的,视为条件不成果。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能能够约好附期限。附收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收效。附停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合同依法建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的建立,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明达到共同。合同的建立,不触及任何的国家干涉,完全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成果。因为合同的建立重视的仅仅当事人世有没有达到合意,故从理论上讲,合同的建立要件只要一个,那便是当事人世的意思表明共同。
何谓依法建立呢?这触及到合同的效能(有用、无效)准则。我国合同法上关于合同效能共有四种景象:合同有用、合同效能不决、合同可改变、可吊销、合同无效。其间,有用合同归于“依法建立”,然后具有法令约束力没有任何问题。可改变、可吊销合同在当事人行使改变权和吊销权前归于有用合同,故也应当具有法令约束力。无效合同天然不归于依法建立,不具有法令约束力。效能不决合同的状况则比较复杂,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对效能不决的合同,不只约束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署理人、无权署理中的被署理人享有追人权,并且好心相对人还有吊销的权力,故在相对人为好心的状况下,合同应当是不具有法令约束力的;反之,假如相对人是歹意,则不享有吊销权,合同对其有法令约束力。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合同收效日期和签定日期不共同可不能够”问题进行的回答,合同收效日期和签定日期不共同是能够的,合同法规则,合同一般自缔结时收效,但也能够约好收效的时刻。假如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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