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否有未遂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4 09:57浏览量:2461
日子中有许多自私自利的人为了挣钱为了降低本钱为了更多的利益冒充注册商,这显着是违法行为,那么有没有冒充注册商未遂的形状呢,冒充注册商罪未遂的处分是怎样的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冒充注册商标罪未遂
刑法第二百十四条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罪 未遂产品数额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或许待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55万元的,归于“数额较大”的起点规范。
假如个人没有从中获利或许数额难以查清的(个人违法的场合亦同),可以归纳考虑其违法情节和交纳罚金的才能,判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罪 未遂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许依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认。
冒充注册商标罪
是指违背国家商标办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简介
1)该罪的违法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许个人冒充别人注册商标,情节到达违法规范的即构本钱罪。
2)该罪侵略的客体为别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办理次序;
3)该罪片面方面为成心,且以盈利为意图。过错不构本钱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施行了刑法所制止的冒充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客体要件
是国家对商标的办理制度和别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本罪的违法目标是别人的注册商标。所谓商标,是指天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其出产、制作、加工、拣选或许经销的产品或许对其供给的服务项目上选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响、三维标志和色彩或许其组合构成的,可以将其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与别人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差异开来的,具有明显特征的可视性标志。我国对商标专用权的取得选用注册准则,即按请求注册的先后来确认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请求商标注册,商标权就颁发谁。因为选用注册准则,只需注册商标才受《商标法》维护,没有注册的商标不在维护之列。在我国,依照不同的规范可对注册商标进行不同的分类:依据商标运用的目标来看,我国商标可分为产品商标与服务商标两大类;依照商标的构成要素,我国的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声响、色彩组合商标和组合商标;依照我国商标注册请求书表格中通用的商标品种,可将商标划分为一般商标、团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三类。依据刑法第213条的规则,冒充注册商标罪的违法目标只包含产品商标,不包含服务商标。
客观要件
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详细来讲,本罪的客观方面包含以下几点: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
依据商标法的规则,商标所有人可以答应别人在其产品上运用其注册商标。未经答应,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上运用与别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这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包含以下详细景象:行为人从未取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运用其注册商标的答应。即商标所有权人未在任何时刻以任何方法答应行为人运用其注册商标;行为人尽管从前取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运用答应,但在答应运用合同规则的运用期限届满后,依然持续运用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行为人尽管从前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运用答应,但因为被答应人不能确保运用该商标的产品的质量等原因导致答应合同提早免除,行为人在合同免除后依然持续运用该注册商标;行为人尽管取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运用答应,但逾越答应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规模运用;行为人尽管取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运用答应,但逾越答应运用注册商标的地域规模运用。
在商业活动中运用
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别人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可见依据这一规则,商标的运用还应包含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天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天然人而言,只需行为人到达了法定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才能,施行了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违法。就单位而言,单位施行了冒充别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违法的,实施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分金,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别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状况下,冒充别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意图,但依刑法规则“以盈利为意图”不是冒充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冒充商标的行为也或许是为了危害别人注册商标的诺言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意图,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假如是出于过错,即的确不知道自己所运用的商标是别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本钱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冒充注册商标罪是否有未遂”的法律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仔细阅览以上内容。那么期望听讼网小编为你供给的答案可以处理你的问题。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