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6 18:24浏览量:2963
房产的归属问题,一直是我们很关怀的一个论题,从本年3月1日起,《物权法》最新的司法解说,开端实施。在最新的解说中,针对离婚后房产归属的问题,有了最新解说。
【实例】
重庆的一位网友在听讼网问答发问,自己和老公离婚了,婚内对房产归属作了公证,房产归于她。可是房产证上写的姓名是他老公的,假如要卖的话,自己有权力吗?
【解析】
小编今日先来清晰一下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尽管成婚时房子产权是挂号在男方名下,可是婚内公证的房子产权归于女方。依据最新的《物权法》司法解说,公证文书的效能高于之前房产证的效能。
所以房子产权应归于女方,进行房子交易的话,是能够的。不过需求先将房子产权转移到女方的名下。
一房两卖”优先维护谁的利益?
关于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问题,《物权法》新司法解说有了十分清晰的解说。
假定开发商将房子卖给了张三,张三的房子现已进行了预告挂号,这个时分,开发商假如又将房子卖给了李四,那么李四跟开发商的合同是一个无效合同,依据物权的最高效能,那么张三房子的债券是优先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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