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需要签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1 14:55浏览量:65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
两边能够不约好试用期,也能够约好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越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职工参与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也能够免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越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越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越60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好试用期。
在实践中,的确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好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以为试用合格,就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假如用人单位以为不符合选用条件,就。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条件是两边签定了劳动合同,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好试用期而未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两边发作将依照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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