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楚晟人力资源公司要我帮他找两个人在荆州市防汛储备中心守门房,以每个月一人2000元,每年2个人1500的税,我介绍我岳父岳母来这上班,至今前后付了一共五万元工资,分4次是经我的手转交给我岳父岳母的,这场地是荆州市河道局下属公司长河公司所有。一直以来的钱都是说被河道局领导挪用了。在2019年4月1号付清。但是到4月份。我们去要工资问长河公司。公司的经理告诉我们工资一共144000元钱全给了楚晟人力资源公司的汪巍巍了。每年一签合同就提前把一年的钱就付了,已经付到2020年4月1号了。到现在我们才发现被骗了。去找劳动局,劳动局的人不给我们立案,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要我们去长河公司开个证明。他们也不开说我们没劳动关系。我们只能找楚晟,汪巍巍原来是荆州市劳动局的一个科长,他说我和他有经济纠纷,不是劳资关系,可是他又没多给我一分钱。也没给我投过资,对质他也不露面。这些方面比我们精太多了。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