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利川项目物业的,公司总部在重庆。 公司都已经拖欠我们员工工资三个半月了。 我们基层员工无法和总部老总联系得上。 我们找利川项目经理他只说他也没办法。 他只明确了一点,说不想干了的就先给离职合同签了,下月15号保证发工资。 我就想一点这个之所以三个半月不发工资,导致我们员工无法生活,我们去找。利川项目经理他还叫我们先写离职合同在说,这个应该我们不干了也先给我们工资结清了再写离职手续是吧。请问我们这样做合法吗? 我们又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湖北省-随州市2019-07-09 11:09:0515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