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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商场营业员,劳动法规定国庆假期1-3号加班3倍工资,4-7号2倍工资。这个3倍工资除了本身工资再2倍还是3倍?还有4-7号也从没有付过加班费,可以已此理由提出解除合同吗?还有我在单位连续工作16年了,离退休还有两年,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签订无固定合同,公司期间换了好几个劳务公司,跟这个有关系吗?我怎么维权?现和公司闹矛盾了,公司已此理由提出给我调离岗位,我不同意,公司又找了其他理由说是辞退我,还是没有赔偿的,希望解答,谢谢

其他江苏省-南京市2019-06-22 09:29:0113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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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成涛律师
    月帮助0
    江苏加得律师事务所
    可以
    回复于 2019-06-22 09:36:45 咨询他
  • 胡金叶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包含原本的工资。你中间换了几个劳务公司,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你带上材料找本地律师咨询。
    回复于 2019-06-22 09:37: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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