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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离婚索赔务必抓住时机
很多当事人会问:"律师,对方出轨,我能要求赔偿吗?"、"他经常家暴,离婚时我能要精神损失费吗?"许多当事人不知道,在特定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离婚赔偿呢?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当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 重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已登记结婚又与他人领证),二是事实上的重婚(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
● 这里的 “同居” 特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婚外共同居住,偶发性出轨不构成此情形。
二、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不仅包括殴打、捆绑等身体伤害,还涵盖恐吓、侮辱等精神虐待行为。
受害方可主张两类赔偿:
● 医疗费、误工费等物质损害;
● 以及因身心创伤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
注意:关键证据需留存:报警回执、行政处罚决定书、诊断证明、伤情照片、施暴方书面悔过书等。
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虐待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如长期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 遗弃是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老人、儿童、患病配偶),拒绝履行扶养、照料义务,即便未造成生活困难,也可能构成过错。
四、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新增兜底条款)
除上述三种情形外,婚内出轨怀孕、长期赌博 / 吸毒成瘾、故意隐瞒重大疾病等,若给无过错方造成严重损害,可被认定为 “重大过错”,支持赔偿请求。
典型案例: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与他人怀孕,无过错方起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依法支持。
万拓谐达律新提醒
1.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权利
2.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赔偿诉讼
3.协议离婚时,若未明确放弃赔偿权,可在登记后一年内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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