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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男辅助工,交了社保满了23年,现在身体不好,肺有问题不能干重活住了院,出院后两个星期后医院不给开病假单了,单位现在没有病假单,后面都是事假请假,且只给一个星期,现在57岁。单位现在也不敢让上班,现在怎么办

劳动争议福建省-三明市2026-11-06 09:36:171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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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313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先请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病历和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医学意见,向单位书面申请医疗期或调整轻便岗位,不要默认按事假处理。医疗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 2、保留住院记录、请假记录、单位通知等证据。单位只批一周事假且不让上班的,可向工会、劳动监察反映,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3、肺病若与工作有关,尽快申请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办理病退或退职。 4、57岁且工龄长,解除受限,先协商安排轻便岗位或病假待遇。
    回复于 2026-11-06 09:41:3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35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11-06 09:47:50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07人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确实生病了,可以休病假,若出院了,不影响上班,单位需要提供劳动条件,或者你们协商,换岗位
    回复于 2026-11-06 10:36:1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4人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11-06 10:49: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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