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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在动物园工作,被派前去松鼠园区门口售卖蔬菜食材。同事女儿未站稳,上前扶腰 说了几句话 正坐下时凳子被抽离,凳子属于动物园安排闲暇可坐,当天医院拍片诊断为尾椎骨骨裂,动物园拿出“唯一”视频认证是看不清是谁抽走凳子,也找当地律师帮助认定工伤,动物园这时拿出第二个视频 拒绝承认是在工作时受伤,工伤局认定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收拾 不予认定工伤,目前还有什么办法能做吗

劳动争议安徽省-宣城市2026-11-03 18:13:4915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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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03人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能确定事故责任人,可以起诉责任人 ,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6-11-03 18:15:4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52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先复印工伤卷宗,盯住第二视频能否证明你在岗、因工作受伤及凳子由园方管理。 2、收到不予认定决定后六十日内复议,或六个月内起诉,请求撤销重认,同时向人社部门和工会反映。 3、固定两视频原件、同事游客证言、病历、排班售卖安排、凳子管理记录,申请调取监控。 4、工伤不成可另走人身损害赔偿,向抽凳者及动物园协商或起诉,注意一年时效。
    回复于 2026-11-03 18:18:55 咨询他
  • 洪进律师
    月帮助1086人
    北京市立方(武汉)律师事务所
    工伤局已经作出“不予认定”的决定,目前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途径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并责令重新认定。同时,需要围绕“事发时是否属于工作原因”这一核心争议,补强证据、攻击动物园证据的证明力。最后,希望能够帮到你,需要点击洪律头像,预约一对一咨询。祝好~
    回复于 2026-11-03 19:16: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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