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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就职课程顾问岗位(上了两个星期),但公司安排我做视频剪辑(运营岗)将近两个星期,且没有签任何劳务工合同在试用期期间,后面9月4号我微信申请离职,人事负责人强调要我等到有新人顶替我的岗位才可离职,没有同意9月5号早上8:00我再次申请离职,并且要求坐满三日后归还物品结清工资,人事负责人故意无视信息回复该公司工作群里的信息,此日下午临下班前给人事打电话,他让我明日就无需上岗可直接离职,但工资还需等到统一发放日期,并且在此之间我服从了公司安排,到最后签的离职申请表上,我的上头领导写的是“不服从公司安排态度不端正” 2.我要求公司结清在岗工资,且赔偿3千元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6-09-17 17:32:1915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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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5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 你已两次申请离职,公司又让你次日不用上岗,可视为协商一致解除,公司要求等新人顶替不合法,工资应在解除时结清。 2. 工作未满一个月未签合同,二倍工资一般不支持。若公司仅以不服从安排为由辞退且无证据,可能违法解除,可主张约一个月工资赔偿;自己主动走通常无补偿。 3. 留好、打卡、工资、离职表,先协商,不成向禅城区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三千元赔偿需看工资和解除性质,未必全支持。
    回复于 2026-09-17 17:42: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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