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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晚上骑电动车碰着前面的行人,脚腕处。我陪着到医院拍片,医生说没事。结果10后讲,要起诉我,赔偿误工费2600元,

其他山东省-淄博市2026-09-07 10:34:171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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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5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关损失证明
    回复于 2026-09-07 10:35:0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对方起诉是他的权利,但法院判赔要看证据。当时拍片没事,不代表后来没问题,但您不用慌。 2、误工费需要对方提供医嘱、休假证明、收入减少的凭证。光说2600元没有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3、您现在可以主动联系对方,要求提供病历和误工证明,如果合理且能协商,可以适当赔偿了结;若证据不足,就等他起诉,您积极应诉就行。 4、以后记得报警留记录,避免扯皮。
    回复于 2026-09-07 10:38:5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0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对方无法提供医院开具的误工休养医嘱、单位的误工损失证明和对应的工资流水,仅凭脚腕轻微碰撞的伤情主张2600元误工费缺乏合法依据,你可以持当时的就医记录、和对方的沟通记录应诉,向法院说明对方主张的损失没有实际发生的凭证,要求法院驳回不合理的诉求。
    回复于 2026-09-07 10:47: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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