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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去年的11月底患腰椎间盘突出(非工伤),然后请病假做治疗,经过6个月的医疗期满后,做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为:已达到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但是没有伤残等级。现在我仍在康复治疗中,公司让我去远距离的岗位报到(直线距离原岗位46公里,距离居住地73公里的行程距离),往返时间需要5个多小时,如果公司以不到岗,旷工为由辞退我,那我可以主张公司向我支付哪些补偿金啊?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7-16 19:16:1913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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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1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远距离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公司不能单方强制,你有权拒绝。 2、若公司以此为由按旷工辞退,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主张赔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3、如果你不想离职,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4、建议保留好调岗通知、沟通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7-16 19:22:44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29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金。
    回复于 2026-07-16 19:24:0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38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明确拒绝,并且表示要求在原职位上班,公司辞退你,要求对方支付二倍赔偿金,治病期间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6-07-16 19:32: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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