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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情况: 员工,48周岁,非工伤;2010‑10入职本单位,劳动合同至2026‑06‑30到期;2025‑01‑01至2026‑06‑30长期病假,劳动关系未中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已申请合肥市病残津贴;当前医疗期可能已经届满;公司打算在2026‑06‑30劳动合同到期时,主动不续签、终止劳动合同。 咨询问题: 该员工医疗期届满、非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可以向单位主张N/2N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安徽省-合肥市2026-08-19 08:32:0318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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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29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 医疗期届满后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属于合法终止,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龄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 2 因为不是违法解除,一般不构成二倍赔偿。 3 但员工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单位不能直接终止,应先办理病残津贴或退休退职。若单位未办理而强行终止,可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 建议先要求单位办理病残津贴,再谈补偿。
    回复于 2026-08-19 08:35:51 咨询他
  • 邓晓律师
    月帮助1
    安徽拂晓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你这个案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已届满情况下主动不续签并无过错,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方法按劳动合同法来,实际工作了n年,经济补偿金为n*你的月平均工资,不足半年按半年算,不满一年已满半年按1年算。
    回复于 2026-08-19 09:32:2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9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8-19 09:47:07 咨询他
  • 张娜律师
    月帮助159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不续签可以yao'qi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N或者N+1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6-08-19 10:52: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6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8-19 14:02:2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9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该员工2010年10月入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近16年,法定医疗期为18个月,即便医疗期在2026年6月30日前已经届满,公司到期主动不续签终止劳动合同,你方可以依法主张对应工作年限的N倍经济补偿金,同时还能额外主张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因公司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无法主张2N倍赔偿金。
    回复于 2026-08-21 21:10: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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