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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本案发生于兰州市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白建春(文件中也写作白建荣,需核实准确姓名)系劳务派遣员工,其用人单位为三元人力(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为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岗位为后勤基建处管理的后厨员工。 2025年3月13日,白建春与相关人员发生争吵,随后离开工作岗位。4月15日,白建春主动要求学院为其出具加盖公章的辞退函。后勤基建处遂出具了《关于对白建春同志辞退的函》,载明的辞退理由是"食堂升级且白建春技能不符合新岗位标准",该函已加盖公章。同年5月,白建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将三元人力列为第一被告,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列

劳动争议甘肃省-兰州市2026-07-01 17:52:2013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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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27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学院只是用工单位,不是用人单位,直接发辞退函主体不对,解除权在三元人力手里,这张函法律上站不住脚。 2、写的理由是技能不符合,这个要举证,而且按法律规定得先培训或者调岗,不能直接辞退,否则就是违法解除要赔两倍。 3、现在赶紧补救,让三元人力出面重办手续,同时把三月十三号擅自离岗的证据固定好,最好能和对方协商解除,赔一点钱把事情了结。
    回复于 2026-07-01 17:57:0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0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6-07-01 18:19:50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具体是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呢?
    回复于 2026-07-01 22:23:1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1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该辞退函由用工单位兰州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出具,并非法定的用人单位三元人力作出,原则上不具备合法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效力,你可以结合白建春实际是否存在技能不达标、未经过调岗或培训就直接判定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事实,主张属于违法解除,向劳务派遣公司主张对应的赔偿金。
    回复于 2026-07-02 05:30:5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30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要咨询的表述不够完整清楚,请补充有关信息或点击我头像私信联系或电话咨询下
    回复于 2026-07-02 09:27: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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