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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广东省珠海市一名工厂的员工,我现在每天的工作时长是8:00-12:00,13:30-20:00(17:30-18:00为不打卡晚饭时间),月休2天(调休),我的工资组成在工资条上是底薪6500(基本工资2100+岗位津贴4400)+绩效500+餐补15/日,我是在2025年12月28日入职的,每个月实收工资大概是7000元上下,我想咨询的是:公司的工作时长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通过公司未及时支付足额劳动报酬提起仲裁,向公司索要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金。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广东省-珠海市2026-06-28 17:48:1517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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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公司的工作时长确实存在问题。你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远超40小时,这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工作时间的证据,如打卡记录、工作安排等,然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在仲裁过程中,要清楚表达自己的诉求,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回复于 2026-06-28 17:51:13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7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工作时间超过了国家规定
    回复于 2026-06-28 18:00:5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48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我帮你写资料,你联系我,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6-06-28 18:39:30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6-06-28 18:39:42

      点头像一对一联系,成本不高,可以帮你挽回所有损失,有很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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