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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外地出差,项目上早上不忙,十点才去上班,19点下班,公司下午5点后算加班,可以算2小时加班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6-11 22:22:2518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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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0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加班的认定主要看是否超出法定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如果公司规定下午五点后算加班,那么从五点到七点的两个小时,如果是在完成正常工作之外额外的工作时间,是可以被认定为加班的。 不过,具体是否能算加班,还需要看你的工作性质和公司的具体规定。如果公司有明确的加班申请和审批流程,建议你按照流程申请加班,这样可以确保加班时间得到合理认定和相应的加班费补偿。 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的加班认定和补偿机制,你可以和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加班补偿问题,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和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6-11 22:26:1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2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6-11 23:28: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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