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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月休四天一天假期不给休 ,强制不给休,没有征求我的意见,然后过年也没休假,一个月工资4950元,就多给四天工资,就五千多一点,最主要是这个月28天压根没休过息,我想咨询一下按照法律规定这是合理的吗,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索赔呢,我这个月干完就辞职了,麻烦了谢谢您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6-02-22 19:39:3013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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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晓莎律师
    月帮助191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26-02-22 21:01:4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57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2-22 21:35:3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828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的,太少了,可以索求节假日、日常加班费用,点头像一对一详细沟通帮你计算可以要多少工资。
    回复于 2026-02-22 21:38:3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2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不合法,可以劳动仲裁索要加班费用
    回复于 2026-02-23 07:00:02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6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6-02-23 10:27:3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120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2-23 18:48: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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