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可调整工作岗位。现公司因“项目减少、实验室缺人且不招人”为由,要求本人从“技术部助理”(负责技术管理、项目对接、资料编制)调整为全职“实验员”(负责具体实验操作及实验室管理)。领导口头通知限期答复,若拒绝则要求本人主动离职。本人认为新岗位与原岗位工作性质差异过大,调岗缺乏合理性,且公司未履行书面协商程序。现咨询:1、当前应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答复公司才能保障权益?2、若本人拒绝调岗或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能否主张赔偿金3、不接受工作变动公司不开除让自己提离职的选项是否合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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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05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收集证据与答复**:首先,要收集公司要求调岗的证据,包括领导的口头通知、调岗的具体要求等。可以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在答复公司时,可以明确表示理解公司经营需要,但认为调岗缺乏合理性,且未履行书面协商程序,希望公司能重新考虑或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2. **拒绝调岗与合同解除**:如果拒绝调岗,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需要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如果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与你协商一致,可能构成违法解除。你可以主张赔偿金。 3. **公司不开除让你提离职**:这种做法不合理。公司不能强迫员工主动离职。如果公司以此为由,你可以明确拒绝,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公司有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2-24 14:12:32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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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862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2-24 17:42:4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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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七四年生人,2025年3月15号在酒店上班,2026年5月1号工作时被工作车撞伤,由于那天太忙,也没感觉狠疼又忍着干到4号,5号在市青岛北区人民医院检查拍cT,显示第4,5肋骨骨折,医生建议休息,休了三天店长问能不能上班,我说,试试吧,由于上班时工作量大导致骨折处加重疼,、又休息至今,酒店和没签合同,也没交保险,能不能报工伤认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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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2022.5.30入职广东千帆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后业务转为广东冰芙妮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混同用工。现公司通知2026.6.16从东莞虎门镇搬迁至厚街镇,我上班单程通勤距离从4.4公里骑电动车变为21公里。两家公司营业执照地址未变更,我怀疑公司借搬迁变相裁员。劳动合同第3条约定:工作地点为虎门镇具体地址,告知我存在实际经营地调整情形,在省市行政区划内调整经营地我应服从;我已理解并同意;对调整有异议需3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公司可调动我到关联公司工作,我无异议。请问在此约定下,公司搬迁至21公里外且我电动车无法到达,是否仍属于对通勤造成重大影响并可主张经济补偿?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