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乌海市海南区 时间2026年2月 情况目前已孕6个月,目前在在这个单位是工作一年半多,五险一金每月正常缴纳的。具体是这样的:我是被(公司A)聘用给(政府单位B)干活的,实际安排工作签到请假都是B,发工资交社保是A,B和A的合同是2月底到期,现在是因为某些政策原因,导致B和A要停止合作,到合同结束后就不续签了。在对方公司不同意继续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我能争取到什么赔偿?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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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3988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与公司A存在劳动关系,目前面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1.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你已经在公司A工作了一年半多,可以要求公司A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 妊娠期保护。你目前处于孕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A在你孕期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公司A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3. 协商解决。你可以先与公司A进行协商,表达你希望得到合理赔偿的意愿,协商过程中可以提及上述法律规定,争取公司A的理解和配合,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2-09 12:45:30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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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01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2-09 14:02:1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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