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哺乳期返岗后公司未安排工作,本人正常打卡上下班,请问公司应该怎样发放工资合理,绩效可以全额扣除吗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6-02-02 11:05:59176*****603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88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哺乳期女职工的绩效工资通常不应被用人单位扣除,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1. 法律保护原则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绩效工资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哺乳期女职工的绩效工资应得到保障。 2. 合法与违法情形 违法扣绩效:若用人单位以哺乳期为由,无合理依据扣除绩效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例如,因哺乳期女职工无法加班、完成工作量略有减少等非主观原因,扣除绩效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合法扣绩效:若绩效扣减基于明确、合法合规的绩效考核制度,且女职工确实未达到既定标准(如工作失误、业绩不达标等),同时单位已提前告知考核标准和要求,这种扣减可能合法,但需确保考核公平公正,不因哺乳期特殊情形歧视女职工。 3. 维权途径 若哺乳期女职工遭遇不合理扣绩效,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说明理由;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要求补发绩效工资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哺乳期女职工的绩效工资一般不应被扣除,用人单位需保障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工资待遇不降低。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绩效,应遵循合法、公平、合理原则,并与女职工充分沟通协商。
    回复于 2026-02-02 11:08:2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1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2-02 11:13:55 咨询他
  • 杨洪福律师
    月帮助188
    广东弈扬泰律师事务所
    未安排工作的原因是什么呢?绩效是如何计算的呢?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6-02-02 11:35:5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41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按照之前的发放,不能扣除的。
    回复于 2026-02-02 11:57:2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8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哺乳期返岗后公司未安排工作但员工正常打卡上下班,公司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得克扣。若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未明确绩效工资与出勤紧密相关,且员工无绩效不达标情形,公司不可全额扣除绩效工资。
    回复于 2026-02-02 15:53: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2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哺乳期返岗后公司未安排工作,但劳动者正常打卡上下班,公司不能全额扣除绩效工资。以下是解决方案: 1. 公司应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2. 若公司未安排工作,可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任务,协商一致后按新约定执行。 3. 如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2-02 16:50:31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