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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本人书面提出不交社保,并与单位签订不参加社保的协议(单位有纸质与本人手持照片),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后单位要求全员参保,本人接到通知后(有本人签字),书面提出离职,但未离岗,提出离职申请后10日工作时发生事故,单位与员工签订了事故处理协议,约定支付医药费等,款项给付后双方之间的工伤、劳务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此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任何权利。钱单位已支付完,员工现在联系单位,本人要去申请工伤,如果员工与单位打官司,单位能胜诉否?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1-28 12:09:5715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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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39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要看一下签订协议具体内容。
    回复于 2026-01-28 12:15: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73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从法律角度讲,员工与单位签订的不参加社保协议是无效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这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通过协议来免除。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虽然双方签订了事故处理协议,但工伤认定是员工的权利,员工有权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责任。 3. 单位可以主张双方已签订事故处理协议且已履行完毕,但最终是否能胜诉要看法院对协议内容及履行情况的认定,以及工伤认定结果。建议单位积极与员工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避免诉讼风险。
    回复于 2026-01-28 12:15:5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5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双方已经针对赔偿问题一次性了,结了对方就没有权利再另行主张
    回复于 2026-01-28 12:27: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9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28 12:34: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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