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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2月25日向单位通过EMS邮寄发送被迫离职通知书,,随后未去公司工作,公司因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样导致2025年12月27日才收到EMS快递,签收后本人通过微信向其发送电子版,请问,请问被迫离职通知书发出时就已生效还是必须等到公司签收以后才会生效,26号那天我没去的话,算不算旷工,单位过去那么多天也没有提出我有旷工的这个问题,只是想做一个咨询,如果说被按照旷工的话,我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6-01-19 17:39:1518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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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35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通知书上有注明解除合同的日期吗?如果没有注明离职日期,一般以单位实际收到通知为准。
    回复于 2026-01-19 17:41:3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33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关于被迫离职通知书生效时间,根据法律规定,通知自发出时就已生效,因为发出行为表明了你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公司签收只是确认收到,不影响通知生效。 2. 26号你未去公司工作,从公司角度看,若不知情你已发通知,可能会认为是旷工。但你已提前发出通知,且公司未及时处理,这种情况下不算旷工。 3. 如果单位后续按旷工处理,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说明情况,提交被迫离职通知书等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6-01-19 17:43:2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15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的地址和收件人只要是公司邮件到达公司就生效
    回复于 2026-01-19 17:45: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167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19 18:11:3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38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被迫离职通知书通常在送达用人单位时生效,故你发送的通知书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签收时生效。26 号你没去上班不算旷工,因你已采取合法方式通知离职,在通知送达前劳动关系尚未解除,送达后基于被迫离职的合理理由也不应再按原考勤要求到岗。若单位将你按旷工处理,你可收集快递单号、签收记录等证据,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1-20 08:16:37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595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我给你具体分析
    回复于 2026-01-22 08:07: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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