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设计院职工 属建设系统 2000年事改企 当时经单位领导同意借调在建设系统污水处理筹建办工作 改制时未经本人同意也未联系本人 所有职工按工龄职称配有股份 而未配给本人 借调结束回设计院后找过当时领导 未给我任何答复 现我还有几个月即将退休 第一能否向单位追诉股份 第二 分配到股份的职工养老基金的基数提高一倍 他们都是按八千多基数上交 而本人四千多 当时不知情况 现在才知道 能否追诉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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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34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追诉股份问题要看当时的借调和改制安排是否有书面规定,以及你是否有被排除的事实依据。通常若存在违反劳动关系转变的情形,且你确有股权分配的权利、且单位未给你合理答复,建议先进行劳动仲裁或行政申诉,主张补发股权及相关分红、养老金调增的基数调整的权利。 2. 关于养老基金基数的提升问题,若当时确有约定或集体合同、股权分配方案明确按一定基数缴纳,你可以主张追溯调整,要求单位补足差额并自改制之日起计算的利息或合理的补偿。需要收集当时的会议纪要、工会文件、股权分配方案等证据。 3. 实践建议 - 尽快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诉或仲裁申请,时限通常为一年内或劳动仲裁时效起算点,具体以地方法规为准。 - 收集证据:借调、改制相关文件、职工花名册、股权分配明细、缴纳养老基金的基数记录、同事的分配对照等。 - 如单位拒绝,应申请劳动仲裁再提起诉讼的路径,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工会寻求协助。 - 同时关注退休时间,与人社、工会沟通,争取在退休前解决或达成和解方案,避免长期争议影响退休待遇。 4. 风险提示 - 时效性很关键,越早行动越有胜算。 - 证据越完整越有利,缺失部分可主张调查取证。 如需进一步评估,请提供你方的具体股权分配文本、改制方案、以及涉及的时间节点等,我再给出更明确的行动路线。回复于 2026-01-04 18:45:5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月帮助114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05 16:19: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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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云南做事工资不要我做了工资我一个人得不到什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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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地受伤后和公司签署了赔偿协议,金额是28万,配合走完工伤流程以后人社和保险公司一共赔付下来了34万,多余的6万可以不退还吗?如果不退还的话有什么风险,我父亲现在马上60岁,受伤后完全没有劳动能力,和公司谈赔偿的时候对方以我父亲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为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少算了三万多,赔偿下来才发现金额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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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初八开工,领导口头通知,叫我从办公室搬到小区现场办公,之前从未协商。双休可能变成单休,我想在职仲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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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校招的培训机构诱导贷款,工作地点与合同不符,有第三方平台抽程序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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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可调整工作岗位。现公司因“项目减少、实验室缺人且不招人”为由,要求本人从“技术部助理”(负责技术管理、项目对接、资料编制)调整为全职“实验员”(负责具体实验操作及实验室管理)。领导口头通知限期答复,若拒绝则要求本人主动离职。本人认为新岗位与原岗位工作性质差异过大,调岗缺乏合理性,且公司未履行书面协商程序。现咨询:1、当前应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答复公司才能保障权益?2、若本人拒绝调岗或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能否主张赔偿金3、不接受工作变动公司不开除让自己提离职的选项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