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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宁都一家中国电信营业厅工作3个月,工资只有1800,低于当地最低标准1980,没有交社保,签了劳务合同,工资都是通过微信私发的,可以告她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12-11 10:13:4615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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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96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劳务派遣用工吗?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足工资,并交社保。
    回复于 2025-12-11 10:17:4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3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5-12-11 10:23:34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回复于 2025-12-11 10:26:41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7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11 10:28:02 咨询他
  • 曹盾律师
    月帮助171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1.可以,你如果被确认为“劳动关系”可以主张补齐工资(180*3)+未交社保的补偿金(1980)
    回复于 2025-12-11 10:33:57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12-11 10:37:07

      1980/2=990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3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11 11:16:4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0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维权。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单位未缴纳社保均属违法,你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补足工资差额和补缴社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12-11 12:38: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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