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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向公司人资提交了签名版离职申请书,但随后立即又给人资发信息,还在考虑是否离职,还需再和领导沟通,人资也回复好的。12月5日回复公司人资先暂时不离职,但人资说离职流程已于12月3日启动。再未得到本人最终确认,就启动辞职流程,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合同。

劳动争议福建省-福州市2025-12-09 06:56:0118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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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60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这边可以拒绝,公司如果单方开除,属于非法解雇
    回复于 2025-12-09 06:56: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9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未得到你最终确认就启动离职流程,不一定构成违法解除合同。你虽提交申请书,但之后及时表示还在考虑,有撤回离职申请的意思。解决方案是你可与公司再沟通,明确表达暂不离职意愿,要求公司停止离职流程;若沟通无果,可收集提交的信息、人资回复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12-09 07:00:07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离职,不需要单位同意就已经开始走流程了,不需要本人再次确认
    回复于 2025-12-09 07:13:5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0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虽提交了离职申请书,但随后及时表达了尚在考虑、暂不离职的意思,公司未取得劳动者最终确认便启动辞职流程,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回复于 2025-12-09 10:15: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3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09 11:45: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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