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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生完小孩两个月,领导要求添加我的工作量,我该如何维权

劳动争议四川省-成都市2025-12-05 09:25:4818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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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处于哺乳期,领导单方面加工作量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先通过、邮件等留痕方式和领导协商拒绝,若协商无果,可持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若单位因你拒绝就变相辞退你,你还可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回复于 2025-12-05 09:32:5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12-05 09:36:23

      他添加我工作没成,开始针对我,请问这个属于违法吗

    • 律师回复: 2025-12-05 09:37:32

      需要有证据证明具体的针对情形,如违反双方劳动合同则违法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刚生完俩月小孩处于哺乳期,领导加工作量不合理。你可先和领导沟通,说明自己尚在哺乳期,身体还在恢复,难以承担额外工作,表达自己的困难。若沟通无果,可向工会反映情况,让工会帮忙协调。若仍无法解决,可收集证据,如领导要求加量的通知等,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12-05 09:32:59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7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跟对方表示拒绝、不公平,如果对方坚持且需要大量占用休息时间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回复于 2025-12-05 10:11:18 咨询他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46
    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需要看增加工作量的程度来判断,如果同岗位其他员工工作量都增加的公司的做法有依据,但如果只是增加你一个人的工作量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拒绝。
    回复于 2025-12-05 10:41:1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0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05 11:15: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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