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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生完小孩两个月,领导要求添加我的工作量,我该如何维权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12-05 09:21:5618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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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25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注意保留证据,可以拒绝。
    回复于 2025-12-05 09:24:5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刚生完俩月孩子处于哺乳期,领导加工作量不合理。你可先和领导沟通,说明自身情况及哺乳特殊性,让其知晓增加工作量会影响身体恢复和照顾孩子,请求维持原工作量。若沟通无果,可向工会反映,让工会介入协调。若问题仍未解决,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12-05 09:26:10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7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是否属于工作职责岗位范畴内的工作呢?
    回复于 2025-12-05 09:30:01 咨询他
  • 曹娇律师
    月帮助123
    云南滇缅律师事务所
    哺乳期没如果发生工作变动,可以先协商,协商过程保留相应的证据,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05 09:34:16 咨询他
  • 曹盾律师
    月帮助148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1.你休完产假了吗?2.如果“增加”的工作量,必然导致你加班才能完成,那么公司的行为违法。2.协商,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5-12-05 11:02: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0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05 11:15:3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刚生完小孩两个月,处于哺乳期,领导添加工作量若不合理,违反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你可先与领导协商,说明自身情况,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12-05 12:45: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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