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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女朋友在去年8月底,跟传媒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当主播的期间,公司不当罚款、监控个人隐私通讯纪录、每个月工资没有结算明细、甚至近期直接违反合同不给予底薪、也没有给予任何社保医保。   我女友提出想解约离职之后,公司甚至要求十多万的解约金,想请问目前我们能够采取什么途径,来解除合同。 另外当初签订合同后,公司直接扣留合同,必须等到我们缴交解约金,才愿意给我们。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2-02 14:52:07157*****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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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59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建议你仲裁离职,劳动者一般不用支付违约金
    回复于 2026-02-02 14:57:38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4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可以收集单位存在不合理用工的证据,之后提被迫离职,再去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6-02-02 15:01:2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9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具体要看合同约定,需要有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约或者其他侵犯权益的证据
    回复于 2026-02-02 15:08:0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4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直接发出解除通知函,其他的问题要求对方走诉讼,由法院公正判决
    回复于 2026-02-02 15:47:0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62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传媒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你女友可依据该法第三十八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解约金,还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扣留合同、不当罚款、监控隐私等行为,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2-02 15:49:5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18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2-02 16:55: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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