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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女生,于初三2025年6月中考前夕,在同学群被同学指使群内同学三次被踢出群,被该同学把两人聊天记录发在群里和私发给同学,请问该行为违法吗?还在追诉期限内吗?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该如何处理?

侵权维权江苏省-盐城市2025-11-22 07:18:3415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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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邢文旭律师
    月帮助4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将聊天记录发布到群内,侵犯了隐私权,可以去追诉
    回复于 2025-11-22 07:29:29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11-22 07:30:10

      可以去起诉处理,可以去当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

    • 用户追问: 2025-11-22 07:38:25

      对方学生是2009年12月19日出生,属于未成年人吗?应该追究学生还是家长责任?目前高一期间继续和一群女同学诋毁我孩子,但是没有证据,后期可以和高一班级同学取证吗?可以要求对方道歉和赔偿吗?

    • 律师回复: 2025-11-22 07:47:23

      属于未成年人,需要把他本人列为被告,同时把他的法定代理人一同列为被告,可以继续取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该同学的行为违法,其擅自传播聊天记录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三次被踢出群若出于恶意,也属于滥用权限的侵权行为。2025年11月仍在民事纠纷三年的追诉期内,你作为未成年人追索侵权赔偿,可申请法律援助 。建议先让家长联系对方家长和学校协商,要求删除记录并道歉,协商无果可保留证据向平台举报或报警,也可通过法律援助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江苏本地律师,
    回复于 2025-11-22 07:29:57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11-22 07:43:07

      请问该同学2019年12月19日出生属于未成年人吗?如何界定该同学把我孩子踢出群属于恶意行为?此群已解散,还能追究吗?还可以要求对方道歉吗?谢谢

    • 律师回复: 2025-11-22 07:43:36

      可以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该同学行为可能侵犯高一女生名誉权和隐私权,属违法行为。从2025年6月算还在三年诉讼时效内,若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等条件可申请。建议先与对方及家长沟通,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沟通无果,可收集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5-11-28 07:03: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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