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初三女生2025年6月在同学群被同学指使群内同学三次踢出群聊,被该同学把两人聊天记录发在群里和私发给同学,请问还在追诉期内吗?违法吗?如何处理?

侵权维权江苏省-盐城市2025-11-22 00:05:13159*****128

分享

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该行为违法,同学擅自传播聊天记录侵犯了女生的隐私权。目前在民事纠纷三年的追诉期内。可先让家长联系对方家长和学校协商,要求删除记录并道歉,协商无果可保留证据向平台举报或报警,也可通过法律援助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22 08:25:0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7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就属于侵权,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
    回复于 2025-11-22 18:44:4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还在追诉期内。该同学行为涉嫌侵犯初三女生的人格权益,违反《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权利保护的规定。解决方案是先尝试和对方及家长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若沟通无果,可收集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学校反映情况,由学校介入处理;若侵权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也可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回复于 2025-11-28 06:51:0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3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