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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10月30日签的工勤劳动合同,20年10月30日签定第二次劳动合同(工勤),22年6月通过公司考试面试转为一般管理人员,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工资条、红头文件作为证据支撑,25年10月公司以我续签申请书有错别字领导生气为由,口头通知我延期一月续签劳动合同,11月双选上岗失败,进入人力资源池无固定岗位,服从岗位调派,拿80%绩效,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签工勤岗还是管理岗,公司如续签合同以我双选未上岗为由续签工勤岗合法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11-12 23:33:3217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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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87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合法的,你有权拒绝的。
    回复于 2025-11-12 23:35:2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84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22年6月你已转为一般管理人员,虽未重签合同,但工资条、红头文件可证明岗位变更。公司以双选未上岗为由续签工勤岗不合法,变更岗位应协商一致。你可与公司协商按管理岗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管理岗续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11-12 23:39:40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2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属于企业内部自主管理权限,并不违法
    回复于 2025-11-13 08:58:2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这种情况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13 09:38:0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9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以双选未上岗为由续签工勤岗是否合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原合同有相关约定,或公司能证明双选程序合法、调岗具有经营必要性且薪资等劳动条件未降低,续签工勤岗可能合法;若未经协商一致,且无合法理由,公司此举则不合法。
    回复于 2025-11-13 10:25:3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78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13 12:09: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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