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追责时效的计算方式确认,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除非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此时追责时效的计算方式是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基于同一违法事故,实施数个同一种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之间间隔了一段时间,是属于连续或继续状态,追责时效应该按照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原则上这个终了之日应该是行政处罚之日,有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但如果该违法行为改善不彻底,或许又被发现被投诉该违法行为,那么两年的行政追责有效期是以行政处罚之日开始计算吗?
律师回复
-
-
时龙律师月帮助4654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两年的行政追责有效期不是以行政处罚之日开始计算。若用人单位基于同一违法事故实施数个同一种违法行为,属于连续状态,追责时效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若行政处罚后违法行为改善不彻底,应看后续违法行为与之前行为是否能认定为连续状态,若能认定,追责时效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算;若不能认定,对于新发现的违法行为,应重新判断其是否在原违法行为被发现后的两年内,若在两年内则可追责,若不在则一般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回复于 2025-07-21 17:24:02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7-21 17:29:26
网上AI是这样回答社保挂靠问题的,持续违法行为如长期挂靠的追责期限,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挂靠行为终止的当月。 主要是这个挂靠行为不彻底解决,不会因为未被发现而解决,它会持续发酵,甚至风险转移。
-
律师回复: 2025-07-21 17:31:02
对于你提出的其他途径解答的内容,请向具体解答平台或人员确认,我们对于其他人做的解答不做评价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288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7-22 11:04:19 咨询他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本人在一家桌球室工作 工作天数10-15天左右 然后本人想离职和老板说了 就是按照正常流程 提前告诉老板下个月不做了 然后这个老板说 如果你下个月不做就没有一个月的工资 相当于我白做一个月 就算让我走就是没有工资的 然后说要求我干满6个月才能离职 问题来了 这个桌球工作我为什么要不做呢?因为客人太过于色狼 所以导致我对这一份工作 很不满意 不开心 但是我要求的是 下个月不做 没意思立马走 主要是这个是个体户 让我离职没有工资 让我有工资必须听他的 要做满6个月 但是这种工作我已经承受不了这样的 动手动脚的服务 还有就是这些都是口头说的 没有签任何合同 那么这种情况 可以怎么样处理?各位律师
-
劳动合同有争议想咨询一下
-
7月份工伤修养期三个月结束认定书三个月鉴定要等到一月份期间去上班单位不让去上班说等到年后在说 那等待期的工资怎么赔付呢
-
我目前在公司系统提了离职申请,流程已经审批完毕。提申请日期是12月3号。最后工作日期是12.20号。 目前公司要我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里面写了1.30日任意一天与我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且在职期间公司履行了相关权益,我与公司无其他争议等。 3.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前,妥善履行义务,办理时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引做好交接工作,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这个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我有义务签字,同意无其他争议等吗。 应该如何处理?
-
我现在公司做代运营的,打算说要搞不下去了,叫我们去别的公司重新签合同,而且工作是搞拍卖,跟现在的行业一点边不沾,他想逼我离职,但是我没离职,现在怎么办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啊,我现在诉求就是把我这半个月工资拿到手,但是他们这样做我真的是寒了心,我想维权,包括我具体的该得的赔偿有哪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