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大竹林某小区物业公司67岁保洁员工男,在上班时间,因为下雨缘故,骑电瓶车三轮车撞坏了业主车灯。保洁员因心里胆怯没有及时上报。 2.业主在调取监控发现是保洁员撞坏车灯,找到了物业公司要求理赔,物业公司对业主进行了安抚,业主提出维修赔偿。两天过后维修费用出来,共计9944元。物业公司要求保洁员全部承担责任赔偿。 3.作为在物业公司上班的保洁员工,现在对维修赔偿费用提出了疑问。在上班时间非故意原因且无违规操作导致的业主财产损失,物业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非保洁个人承担!就此问题向律师事务所求解。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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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鹏律师月帮助5人湖北紫霄律师事务所下雨期间保洁员工骑三轮车这个过程是否在履行职务行为?个人认为需要分情况进行考虑,如果员工在履行职务行为,那么分两种情况:1、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按照工作流程操作设备,因设备故障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2、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的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比如员工在工作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因严重疏忽大意导致他人财产损失,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像员工在驾驶公司车辆送货时,明知自己未取得相应驾照仍坚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这种情况员工存在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在赔偿后可向其追偿。 如果员工不是履行职务行为,应由其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回复于 2025-06-28 23:54:26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6-29 00:04:18
时间早上6点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保洁员如往常骑电动三轮车来到上班的 小区并开始工作巡视垃圾的处理,因为下大雨且视线模糊不清,保洁员操作不当撞到了业主车灯,这种情况属于第一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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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08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6-29 12:11:0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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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备胎,身体不好,跟人事经理商量,为了后续工作进展,协商离职,领取失业金,人事答应了,后来人事找我说不能操作,公司会有风险,怕我反告公司要赔偿,我提议签定保护双方权益的条款合同,只要证明双方后续不会有其他争议就可以,公司不同意,出了一份不合理解除协议,原因是个人提出,我说,解除合同跟停保原因不一致,领取到失业金,人事说,让我签了,只是防止我反告,人事还说后台操作停保会让我拿到失业金,我本着合理合法的要求,让人事更改此协议,公司提出,他们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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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们是在公司受伤了,现在在镇上的医院,然后我们想去市里的医院检查,公司不让,说是自己去的话后续的治疗费和赔偿就不管了,就是说我们现在自己先去看,然后后面能不能起诉这些的,因为病情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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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在酒吧上班然后被顾客拉扯给我甩飞出去了然后对方没有动手打我只是拉扯我然后我肩膀这偏被顾客拉的途中给我划伤出血了然后这种我报警这些有用吗?可以要求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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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生完小孩两个月,领导要求添加我的工作量,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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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5年7月离职,前公司未发放前7个月的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