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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公司现状: 经营很差,目前工资和社保还在正常发、正常交。 签了两次合同 第一次:入职时正常签的,岗位写的是"产品",跟我实际干的活一致。 第二次:为了帮公司申请医疗器械证件,重新签了一份,岗位改成了"测试工程师",其实也算符合实际工作。两份合同签署日期是同一天,只是岗位名称变了。 问题一: 这两份合同都有法律效力吗?(同一个日期,只是岗位名称不同间隔一年左右) 问题二: 现在原来的合同早就到期了,公司一直没补签。因为之前有同事去仲裁了,公司现在开始要求剩下的员工补签合同。我该不该签?能不能拒绝?怎么做对我最有利?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6-17 17:09:3618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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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两份合同都有法律效力。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有效。不过,岗位名称不同可能会在实际履行中产生一些问题,比如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需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来确定。 关于补签合同,建议你签。如果拒绝,公司可能会以你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处理。补签时,要注意合同内容是否与实际工作相符,尤其是岗位、工资等关键条款。如果公司有不合理要求,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协商一致后再签。这样既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回复于 2026-06-17 17:12: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问题一:两份合同均具备法律效力,若内容仅岗位约定不同,一般以后签订的修改了岗位的那份合同为准,两份合同实际签署间隔一年仅落款同一天的情况,不影响整体合同效力。 问题二:你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拒绝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来最大程度保障你的权益。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6-17 17:14:1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1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两份同日签署的合同都有效,但实际履行以你真实岗位为准。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满一年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现在有权拒签新合同。若公司以不签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回复于 2026-06-17 17:24:2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6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6-17 18:10: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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